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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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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本级)吉林省公安厅2021年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公安厅2021年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0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JLDL20210708002JCXM1WLJM202108-148
 
 2.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2021年维修改造项目厅机关单身宿舍维修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630]-1926号
 
 5.资金: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总预算金额:4,224,976.00元
 
 总最高限价:4,224,976.00元
 
 6.采购需求: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元)
 
 建设地点
 
 吉林省公安厅2021年维修改造项目厅机关单身宿舍维修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873968.00
 
 吉林省公安厅家属楼15栋厅机关单身宿舍
 
 7.采购范围: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近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企业上一年度(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企业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供应商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须提供网络截图;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1年08月10日8:30至2021年08月16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拍卖大厅开标室
 
 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4.供应商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开启1.时间:2021年08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拍卖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2.参与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3.请各投标人从省政务大厅一楼(蔚山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入厅通道扫描“吉祥码”,扫码通过后,乘电梯到交易中心四楼参与开标活动,相关开标室信息参见四楼LED屏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本级)
 
 地址:吉林省公安厅(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82098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联系人:石堃
 
 联系方式:1571430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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