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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配水水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A3304820630000337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域外配水水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020-330482-46-03-170436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投[2020]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招标人为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A3304820630000337;总投资:3166.0900万元;招标估算价:865.0000万元
2.1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古横桥水厂、广陈水厂内
2.2建筑规模:市域外配水水厂改造工程最大管径直径为1000mm,主要目标是把古横桥水厂改造建设为优质水净水厂,处理规模为:12.47万m3/d(与嘉兴市域外配水分配的水量一致);广陈水厂改造建设为太浦河水净水厂及配水水厂。主要内容包括:(1)古横桥水厂保留并改造一期常规水生产线:由于本工程建设周期较紧,要求2021年6月所有工程建成并通水,因此本工程不再考虑拆除一期常规水生产线并新建,而考虑保留并且加以利用和改造。改造现状一期清水池为配水清水池,主要用于调蓄配水管网的低峰进水,同时用于配水管网的高峰供水。改造二期、三期预处理设施为优质水原水调节池及进水泵房,主要用于调节进水流量。现状二三期生产线改造为优质水净水生产线:将一级、二级臭氧接触池和活性炭滤池由串联运行调整为并联运行,同时保留“二级臭氧接触+二级活性炭滤池”功能以确保备用水源(太浦河水)处理达标配送。现状一期吸水井改造:一期吸水井改造后,2格互相独立,一格与优质水清水池连通,一格与配水清水池连通。现状二级泵房改造:一期二级泵房改造后有两个功能,其一为将优质水清水输送至嘉兴港区;其二为将配水清水输送至配水管网。三期二级泵房改造后将优质水清水输送至主城区和广陈水厂清水池。(2)广陈水厂改造为配水净水厂,将来自古横桥水厂的千岛湖优质清水接入所有清水池混合,并由送水泵房供水至供水管网。
2.3招标范围:市域外配水水厂改造工程施工图纸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必须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
2.5质量目标:合格
2.6标段划分: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收款单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03976544148;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保险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0日09时00分。
3.7其他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5)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无在建工程;(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8)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二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2月10日至 2021年03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h.jxzbtb.c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3月10日0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门外(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573-85111475
电 话:0573-85272555
地 址: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传 真:
传 真: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22646272@qq.com
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平湖市建设局。
2021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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