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园管理所邵阳市资江南路清扫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邵阳市公园管理所(采购人名称)的邵阳市资江南路清扫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资江南路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041
3、委托代理编号:ZKGSF(ZB)-20250206
4、采购项目预算:450800.00元/年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t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10、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01 | 邵阳市资江南路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 邵阳市资江南路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 负责资江南路(南江嘴西-西湖桥广场)的清扫保洁。 | 1 | 450800.00元/年 | 450800.00元/年 |
1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评审优惠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评审优惠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t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3月11日上午9:00至2025年03 月20日17:00 时止(具体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