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安庆至九江铁路湖北段建管甲供物资设备红外设备、车号地面搬迁招标车辆CL-02(第二次)(HBSJ-201803TL-17501300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803TL-1750130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安庆至九江铁路湖北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安庆至九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7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原铁路总公司与湖北省共同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武九铁路客运专线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武九铁路客运专线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红外设备、车号地面搬迁(物资类别/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
建设规模:新建安庆至九江铁路湖北段线路从安徽省宿松县境内进入湖北黄梅县后第一次跨越沪渝高速公路后折向西南,于黄梅县城东南方向约3km附近设黄梅南站,出站后第二次跨沪渝高速、福银高速,在孔垄镇北侧张官房附近设孔垄北站,出站后依次跨既有合九线、国道G105、既有京九线,南下于鳊鱼洲跨越长江至鄂赣省界,最后引入既有庐山站。湖北境内设黄梅南站、孔垄北和孔垄3个车站,其中,黄梅南和孔垄北为新建车站,孔垄站为既有车站。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车号地面搬迁备用机
标段划分:详见附录
交货地点:工程沿线。
计划交货期:2021年1月至工程结束。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具体数量)个包件。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05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招标人:
武九铁路客运专线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工 詹工
联系人:
李昌龙 张国庆
电话:
027-51127779
电话:
13381035195 1305138079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年12月09日
附录:
序号
包件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资格条件
2
车辆CL-02
车号地面搬迁备用机
详见技术规格书
台
1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产品应获得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
3.1.2.认证和许可要求:生产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 年 12月至今)具备 CMA 或 CNAS 或 CAL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检测报告;
3.1.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设备,供应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附 2017-201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近一年企业未发生亏损(净利润判定);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6供货业绩: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一份及以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处罚期内的;
3.1.8.其他要求: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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