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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询价公告独山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建填埋场配套设备(园林废弃物粉碎机)采购项目询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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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询价公告独山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建填埋场配套设备(园林废弃物粉碎机)采购项目询价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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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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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拟就独山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建填埋场配套设备(园林废弃物粉碎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独山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建填埋场配套设备(园林废弃物粉碎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
三、采购服务内容
独山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建填埋场配套设备(园林废弃物粉碎机)采购项目,购置园林废弃物粉碎机2台。
采购的服务内容包括符合园林废弃物粉碎处理要求的机械设备供货、调试、培训、物流等相关的一切服务。
四、报价方式
采用询价方式招标,仅一轮报价。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自主报价。报价包含履行合同约定和在约定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及工本费等),且不调整总价。
项目控制总价:70万元。
五、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申明函及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1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标,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六、时间
1.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1日(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接受报名。
2.2021年11月12日10:30前将询价函资料交至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201室。
3.2021年11月12日11:00在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101会议室组织开标。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库车路699号
联系人:熊忠亮
电话:186909597160992-7272354。
本公告附带《独山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建填埋场配套设备(园林废弃物粉碎机)采购项目询价文件》,详见附件。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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