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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地方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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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地方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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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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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惠山区地方粮食储备库(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惠行审备〔2021〕121号)惠行审备[2021]1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苏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西环线东侧、枫杨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4953.77m2,其中1#散装平房仓建筑面积3136.47m2,2#散装平房仓建筑面积3136.47m2,3#散装平房仓建筑面积2097.29m2,成品粮低温库建筑面积9582.16m2,浅圆仓建筑面积1452.2m2,工作塔建筑面积1669.89m2,机械棚库、器材库建筑面积748.96m2,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08.11m2,科教楼建筑面积1852.72m2,泵房建筑面积569.5m2;道路面积13500m2,绿化景观面积2198.5m2。
2.1.3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4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07日,竣工日期:2023年01月1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室外工程。具体为土建部分:包括桩基、大型土石方、主体工程、室内外装修;安装部分:包括给排水、雨水、电气(动力配电、防雷接地、照明、应急照明)、消防(喷淋、消火栓、消防报警、防排烟、应急照明)、抗震支架、室外路灯照明、空调(成品粮低温库不含)、室外管网(不含高压电及智能化管线);不含工艺设备及智能化系统;室外部分:包括道路、雨污水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造价≥9000万元且采用滑模施工技术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申请表。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类似工程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注为准。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滑模施工技术的,另需提供施工图纸蓝图(或竣工图纸蓝图)原件扫描件和经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原件扫描件。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19/11/0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11/0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08/0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07日9:00时至2021年11月12日17: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三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苏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惠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196号
地址: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中惠路518-6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桑英
联系人:
朱亚芳、周司介
电话:
0510-83590891
电话:
0510-83596896
传真:
传真:
0510-8359983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370172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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