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环保自行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环保自行监测项目,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垃圾处理为主,以发电为辅的环保企业,为广东国资委下属广业投资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公司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石家庄市冀粤焚烧发电厂,该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营里村东,占地面积66667平方米。目前公司建设2×250t/d+1×500t/d垃圾焚烧炉、3套尾气处理装置、1台N12MW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和1台CN7.5MW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以及与之相配套环保工程尾气在线监测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以及与之相配套出水在线监测系统、飞灰固化处理车间。
2.2采购范围
按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有关规定,对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炉渣、飞灰固化物、噪声等进行监测并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月12月31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2项发电厂环保监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谈判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3.1.4 信誉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采购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 其他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1年02月01日至2021年02月0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8日14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门口(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元氏县营里村东
联系人:高工
电话:0311-82955350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王海英、赵露伟
电话:0311-83086977、18632175359
电子邮件:hbsct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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