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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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矿井选煤厂商品煤智能采制化管控系统设计、土建及安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矿井选煤厂商品煤智能采制化管控系统设计、土建及安装EPC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总承包商。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2.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矿井选煤厂商品煤智能采制化管控系统设计、土建及安装EPC。
招标编号:GXTC-C-2017130
建设地点:营盘壕矿井选煤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南方向的乌审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嘎鲁图镇管辖。
项目概况:选煤厂工厂位于营盘壕井田的中部,与营盘壕矿井在同一个工业场地上,距乌审旗旗政府所在地嘎鲁图镇约20km,距东胜区约200km,距陕西省榆林市约80km。
本工程生活、生产、消防用水均由现有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管网供给,现有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管网满足本工程所需水量、水压要求。
采制样楼电源引自原有主厂房低压配电室380V配电系统原有低压柜回路;现场采样机电源就近引自采制样楼配电室和产品仓下原有配电室。
选煤厂末煤分选系统建设所需的钢材、木材、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均可由当地就近解决。本井田地处大型煤炭工业基地,长期以来形成了可靠的建筑材料供应,为矿区的建设提供了便利条件。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土建、设备(已招标采制化设备不在此招标范围,已招标设备详见技术规格书)、照明、采暖空调、消防、环保、给水排水、安全、卫生、防雷、起重、检修、供配电、综合自动化控制的设计、施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
2.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建设周期5个月。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年限不低于3年;
3.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
3.3投标人还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适用于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4近三年(2017年-2019年)承揽的项目中,无骗取中标、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况,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
3.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7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矿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总负责人应具有选煤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两家单位联合组成,各方均要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主体(联合体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成员必须满足上述3.2和3.4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成员必须满足上述3.3、3.4和3.5的资格要求。
3.9 投标人不得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承包人的分包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3.11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17日19:00至2020年12月22日19:00。
4.2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我方标书费账户(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历下支行解放东路分理处;账号:37050110172600000247)。此账户为标书费账户,不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
5.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5.2 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5.2.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5.2.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月1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8.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9.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俊海(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联系电话:0477-3115373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中国铁建国际城B座15A-2室
联系人:刘致远、马文明
联系电话:13792585109,0531-55636396
邮箱:gxzb1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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