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备部分器材及器材配件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
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怀柔区
公告时间
2020年12月08日13:36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6日10:00
预算金额
¥3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金磊
项目联系电话
010-56490062
采购单位
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前进北街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海峰/010-61637965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3号院北京金蝶软件园A座6层62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段金磊、王朋、李红利/010-56490062
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备部分器材及器材配件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备部分器材及器材配件采购
项目编号:ZSY-2020-ZC0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金磊
项目联系电话:010-564900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前进北街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海峰/010-616379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金磊、王朋、李红利/010-56490062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3号院北京金蝶软件园A座6层62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备部分器材及器材配件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3号院北京金蝶软件园A座6层628室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比选编号:ZSY-2020-ZC072
项目名称: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备部分器材及器材配件采购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人民币3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3号院北京金蝶软件园A座6层628室
方式:现场领取。
现场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经办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四、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3号院北京金蝶软件园A座6层628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3号院北京金蝶软件园A座6层628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比选文件。
2、本公告在上发布。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8.000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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