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正文{本项目2021-02-0514:46:32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2020年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基础电子设备(便携笔记本)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747-2061SCCZC238
3.采购人编号:JC-CSJ-ZH2020004
4.招标人名称: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5.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23层
6.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雪女士,010-63508531
7.本项目资金自筹资金
8.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13.5万元
9.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拟采购便携式笔记本110台(核心产品)、15英寸以上专业便携笔记本5台。设备到货验收地点在北京或者苏州,供应商应在合同生效之日30个日历天内将合同项下设备产品交付至用户指定地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10.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同时,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供应商、供应商主要股东、供应商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6)投标人须提供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承诺书。
(7)投标人是本项目核心产品的原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加盖原厂商公章的原件,且为直接授权),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原件);注:对于本项目核心产品,同一品牌的供应商(含原厂商)不得超过2家,否则该品牌投标无效。
(8)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案例(合同中的供货产品应涵盖本项目所投核心产品的同系列产品),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标的、盖章页、货物说明一览表等能说明合同内容的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11.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2)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12.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3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四条四号京铁生达大厦二层第3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3.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14.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3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四条四号京铁生达大厦二层第3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5.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6.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业务联系人:白云鹏、刘尚宇
电话:010-59369337或18519199903
电子邮件:baiyunpeng@sinochem.com
传真:010-59369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