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成)中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成)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通过
5
(主)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6
(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通过
7
(主)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8
(主)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通过
9
(主)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0
(主)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1
(主)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84640765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4892221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日期:2021年10月30日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