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枣阳市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枣阳市人民法院家属院生活区水改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枣阳市人民法院家属院生活区水改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30(万元)
5、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枣阳市人民法院南城生活区用水户水改由枣阳市供水总公司负责实施,该公司对整个供水管网布置最为了解,大量节约了成本,节约了工程建设时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称:枣阳市供水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枣阳市沿河大道24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提供质疑函电子文档。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汤科长
联系地址:枣阳市人民路19号
联系电话:1379757660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勇
联系地址:枣阳市书院街
联系电话:1379763595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施工
联系地址: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号楼1201室
联系电话:1832758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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