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桥架直通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桥架直通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6-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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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桥架直通(招标编号:NWZ250711-3069-08551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桥架直通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桥架直通
1.000
批
2
桥架附件
1.000
批
3
桥架弯通
1.000
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的物在国内正式应用业绩时间不低于3年,提供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合同复印件1份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至少一份与标的物一致的单笔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合同,或者工程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的标的物框架协议(同一项目的多份框架协议项下订单可视作一份)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 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2)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内容需包含铝合金桥架及附件的表面氧化处理检测项目。
(4)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提报《技术要求响应表》,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行为承诺书》。
(6)提供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量承诺函》。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供应商版)》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8)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物资保供能力,承诺满足下述条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1)无论批量大小均按要求及时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随货附带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将物资按订单分别包装或注明,做好货物交接记录。(2)紧急需求在接到发货通知后12小时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提供紧急保供预案。(3)执行绿色环保相关要求,送货车辆应满足国V排放标准及以上(如有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4)入围供应商须根据现场供货进度及买方需求派出1-2人进入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服务。(5)所供产品质量完全满足《中石化桥架采购技术质量交流研讨会议要求》。
(9)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因设计裕量或变更取消时,供应商应及时回收买方的工程余料和积压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使用余料和积压,余料和积压应具备未经使用、质量完好、资料齐全、存储规范的回收条件,回购价格为原价回购,如供应商不进行回购则买方有权终止框架协议。买方对有缺损的物资有回购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回购事宜。投标人需完全承诺上述回购条款,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30日10时30分
至
2025年7月7日18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丁尚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7月1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李久东
联系人:
丁尚东
电 话:
0533-7282208
电 话:
022-58068992
电子邮件:
lijd.ql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ingsd@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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