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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公 示
项目名称
兴化市戴窑储水增压站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3212812105260002
招标人名称
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金
财政
项目规模
总投资为753.31万元
建设地点
兴化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 8 月 10 日08时30分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 8 月 16 日17时30分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正式预算价(万元)
本标段计划工期
兴化市戴窑储水增压站次氯酸钠发生器采购安装项目
货物类,具体详见货物清单。
70
30日历天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
其他要求
1、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结清余款。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出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 (到账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4、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竞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
8、同一生产商与经销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商。
9、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款。(注:不接受开标会现场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10、本项目市行政审批局受托履行场内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3388219。
11、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
评标办法
详见附页;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预公示说明
预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
13852896886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523-83388236
仲女士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76分
技术部分:9分
商务部分:0分
售后服务部分:10分
投标人业绩:5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
详细评审
投标报价(7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未被评标专家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取值为97%。(取值范围:95%-100%)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技术部分(9分)
技术标准响应(9分)
1、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且开标当天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提供自2016年8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次氯酸钠发生器制备次氯酸钠溶液的相关安全性和消毒效果检测的报告,计2分;
3、提供自2016年8月1日以来市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次氯酸钠发生器使用的电极板检测报告,计2分;
4、提供自2016年8月1日以来市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次氯酸钠发生器使用的软水器树脂的产品检测报告,计2分。
售后服务部分(10分)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4分)
泰州地区设置分支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服务站(需提供产权证明、租房合同及房屋出租交税发票)的得2分。
服务机构具有有效的售后服务五星级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有效的售后服务四星级服务认证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6分)
1、投标人承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2年,在免费质保期2年的基础上延长免费保修期的,每增加1年加2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响应时间4小时内的,得2分。4小时外至8小时内得1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人业绩(5分)
投标人自2016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次氯酸钠发生器采购安装业绩,且每个业绩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得1分,最多5分。
注:1、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如果业绩是包含在总包合同中的,则提供总包中标通知书、专业分包合同并提供用户证明),未按规定提供或提供的资料缺少的业绩不予认可。
2、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综合得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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