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经济开发区创业孵化园(二期)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6〕1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上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峡口镇平邑口园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钢结构厂房5栋、框架结构企业服务楼1栋及室外配套工程,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4231.12㎡,企业服务楼建筑面积2928.54㎡。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消防、暖通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0万元。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2.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4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监不低于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低于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低于1人;(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主导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取得《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须提供2020年11月-2021年1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5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总监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在建工程,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总监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且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违反相关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26日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6日8时3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并在2021年2月26日8时30分止-9时00分,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9、合同签订
本工程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且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2021年2月3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网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
联系人:李远明
电话:139720085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上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276号
联系人:胡廷勇
电话:18986830001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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