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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镇片区城市环境提升一期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北省安镇片区城市环境提升一期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1-02
详细内容:
安镇片区城市环境提升一期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1071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镇片区城市环境提升一期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镇片区城市环境提升一期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90.000000万元

2.1.2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成品雕塑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

2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近3年内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投标人近3年没有知识产权、专利诉讼纠纷;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向前推算)(上述承诺书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3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提供授权代表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7月~2021年9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02日17时00分至2021年11月08日17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8028/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栋910室

联 系 人:陈燕

电 话:13914183228

电子邮件:7295657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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