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绕城高速公路南段机电工程RCNJD-1标段(HBZX-201609GL-489008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609GL-489008001
1.招标条件
襄阳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襄阳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6]415号文)批复建设。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襄随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建设规模:襄阳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工程起于襄州区峪山镇杨庄村,接在建的襄阳绕城高速公路东段,经鹿门山北侧,跨汉江、207国道、焦柳铁路,岘山南侧,止于襄城区尹集乡熊庙村,接二广高速公路襄阳至荆州段,全长31.606公里。汉江特大桥3780米/1座,大桥1185米/5座,中桥402米/6座,涵洞及通道70座,天桥6座,设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1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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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机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主要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监控、通信、收费、照明、供配电等机电工程系统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RCNJD-1标段。
合同估算价:3500.00万元
2.3其他:预计开工日期为:2021年6月,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20个日历天(工期以本条款规定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5月19日至2021年05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1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招标人:
湖北交投襄随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中航大道中段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442000
邮编: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陈成
电话:
0710-4157656
电话:
1872751770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http://www.huajiezn.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05月18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RCNJD-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RCNJD-1
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
2、投标人2017年、2018年、2019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RCNJD-1
近5年内曾成功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达30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施工,且已经通过了机电工程专项验收。
注: 1、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2、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同一标段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4、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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