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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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我方接受丹阳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丹阳市城市管理局垃圾转运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江普采标(2021)公字第005号
二、项目名称:丹阳市城市管理局垃圾转运车采购
三、采购预算:270万元
四、采购内容:垃圾转运车3辆;(参数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为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商须具有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产品必须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发动机达到国VI排放标准、并取得“3C”认证证书。
(4)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付款方式:车辆上好牌照正常实验后支付90%,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七、报名方式:
1、投标人报名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790888609@qq.com):
(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联系方式、社保证明原件;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1:00;下午01:30-0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府前星座花园10幢311室
4、没有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获取途径及投标方式:报名成功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22日【北京时间:9:00—9:30】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北京时间:9:3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十三、开评标时间:2021年6月22日【北京时间:9:30】
十四、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王科
联系地址:丹阳市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金
电话:0511-86908007邮箱:790888609@qq.com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府前星座花园10幢311室
十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7日。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有采购人负责解释。
十七、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报名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日前一天(北京时间)12:00前通过邮件确认是否参与投标,未确认的将被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为失信行为。
3、各相关网站网址: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http://www.zjzc.gov.cn/zjzc/
江苏普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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