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民政局低保核查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HAZC-20201106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民政局低保核查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4、商务部分:
“(2)投标人有专职会计人员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需提供会计人员会计证或职称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并提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3、方案部分:
“(5)服务质量保证及措施的可行性(3分)”
现修改为:
“(5)服务质量保证及措施的可行性(5分)”
3、原采购需求中★二、项目基本情况(四)核查内容及形式4、数据分析与报告撰写中:
“(2)通过统计分析及相关性分析等方法,统计低保对象保障不精准、保障金发放不准确、申请审核程序不规范等情况,从中总结出科学的核查结论,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
现修改为:“(2)通过统计分析及相关性分析等方法,统计低保对象保障不精准、保障金发放不准确、申请审核程序不规范等情况,从中总结出科学的核查结论,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中: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 8月-2021年1 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 8 月-2021年1 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现修改为: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 9-2021年2 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 9-2021年2 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更正日期:2021年2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时间延期至2021年3月1日9: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淮安市民政局
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106号
联系方式:张校翎 0517-83756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方式:张蕾 83638003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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