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如有):44.623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招标拟择优选择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供货服务。为全面推进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网络利用化;创新档案信息化管理模式,加快与信息社会融合,建立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模式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5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若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1鼓励节能政策
3.2鼓励环保政策
4.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5.信息安全要求
6.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详见“特别告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时间:2021年03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若需要邮寄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②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按照平台操作流程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上传特别告知2.条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报名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进行费用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款支付方式只接受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可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④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完成注册、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南京公安处
联系方式:甄老师025-85822344
名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郝先生、苏女士010-82582703-812、813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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