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场集团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二十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机场集团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二十六标段项目业主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二十六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机场集团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二十六标段
2.2 招标范围:救护车(24辆),救护指挥车(1辆),应急救援物资车(1辆),医疗物资保障车(1辆)。
2.3 交货地点:(1)救护车:阿勒泰机场、博乐机场、富蕴机场、哈密机场、和田机场、喀纳斯机场、喀什机场、克拉玛依机场、库车机场、库尔勒机场、那拉提机场、莎车机场、塔城机场、乌鲁木齐机场、伊宁机场;
(2)救护指挥车:乌鲁木齐机场;
(3)应急救援物资车:乌鲁木齐机场;
(4)医疗物资保障车:库尔勒机场。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发货条件,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救护车、应急救援物资车、医疗物资保障车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3.3企业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5-3-1510:00:00至2025-3-211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拟供货物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代理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需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完成免费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25 年3月15 日10:00时到2025 年3月21 日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领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3-15 10:00:00至2025-3-21 1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可通过(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根据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中重要通知、等进行电脑配置。本项目为线下开标,不需要办理CA锁;(网上报名及注册联系方式:客服电话400-998-0000)售后不退。
5.4如须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并将上述费用汇入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招标代理在收到邮购款后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4月8日10:30时,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1 招标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联系人:王晓涛、赵烜、杨露 (异议联系人)
电 话:0991-7521058
8.2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 1341 号国际机场口岸综合业务楼
联系人:刘志民、周盾
电 话:0991–53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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