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万安县城北大道排涝站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或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栏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中盛政采字WA【2021】5号
项目名称 :万安县城北大道排涝站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电子化公开
预算金额:53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要求
1
万安县城北大道排涝站设备采购
1
批
53900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且服从招标人安排。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开标时请预备一份以下资格材料展示,否则,资格不符合):
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投标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何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近两年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开标之日起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公司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或原件,或当地社保局社保缴纳明细原件,或依法免税和不需缴纳社保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和公告至开标时间内信用中国网“creditchina.gov.cn”及“ccgp.gov.cn”投标人信用网站查询截图);
7、非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现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开标现场核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或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栏目”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投标无效
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万安县五云路363号工商银行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 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万安县五云路363号工商银行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万安县行政大楼6楼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方式:0796-5701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万安县开发区景福苑小区五单元201
联系电话:0796-5839838
邮 箱:362529420@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
联 系 电话:0796-5701588
注:
(1)由于疫情原因,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3号文件精神、万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号文件精神),境外返回、外省入赣、返赣人员提供开标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根据赣建招【2020】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代表还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如附件),现场递交招标代理。如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如期开标,即时另发补遗通知延期。(2)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烦请出席本项目开标大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佩戴口罩,并配合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因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需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为控制开标厅人数,不影响各投标人投标,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提前到达开标厅,且每家投标单位仅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厅。
(3)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如需延期,并将另发补遗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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