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湖市广陈镇2021、2022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平湖市广陈镇
2.2工程范围:平湖市广陈镇2021、2022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平政办发〔2019〕60号规定标准(5万元)以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如在合同期间相关规定调整,招标人可相应进行调整。
2.3代理期限: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5本次推荐中标人数为4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包含招标代理)、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不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广陈镇2020年10月-2022年9月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的入围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h.jxzbtb.c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63209035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12月17日。招标人将于2020年12月1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陈分中心开标室(广陈镇政府5号楼二楼216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壹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广陈镇分中心,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户名: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财政专户
账号:201000036405579开户行:平湖农商银行广陈支行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湖市广陈镇
邮编:3142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3-856622569
传真:/
电子邮件:/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广陈2020年10-2022年9月招标代理招标文件(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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