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昌平区普通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公路养护项目(预)计划的通知(京交函〔2020〕151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昌平区,主要勘查设计内容为2021年昌平区普通公路地质灾害状况调查、地质灾害勘查、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等(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以最终的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地质灾害调查、工程勘查(工程测量、交通量调查等)、初步设计(包括材料配合比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预算等)、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配合、评审配合等后续服务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等工作。
标段内容:普通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勘查设计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必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五年(2015年12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内独立完成过3项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本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12月15日00时00分至2020年12月19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不需要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在自行现场踏勘和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 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统一解答。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城角西路11号
邮 编:102200
联系人:邵天然
电 话:010-69742715-308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8层8803
邮 编:100161
联系人:王庆舒
电 话:010-63957812
传 真:010-63957672
监督投诉电话:010-12328
2021年昌平区普通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