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8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第一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二:
标项名称:第二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3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可以只报一个标段,也可以同时报二个标段。允许同一供应商两个标段同时中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零售经验三年以上的企业或个体经商户,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未列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食品安全黑名单”并近三年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食品安全事故等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9日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网址):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
售价(元):500元。
: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3.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903218469@qq.com邮箱内,报名是否成功以招标代理回复为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及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2)提供未列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食品安全黑名单”并近三年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食品安全事故等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4)投标人出具的报名代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和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地点: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01室
3.开标时间:2021年3月24日 09:00
4.开标地点: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01室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收人:龚征亚,联系方式:13575507291。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532509637@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同时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当天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谈判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 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润沁路19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林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208246
质疑联系人:郑林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20824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征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111480
质疑联系人:俞晓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127153
3.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35号
传真:/
联系人:孔莹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156650
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