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完成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检尽检”工作任务,需采购核酸检测实验室用核酸提取试剂和核酸检测耗材,用于“应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工作。预算金额为483642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地址:德州市禹城市开拓路
联系电话:1357348966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长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苏女士
联系地址:德州市德兴南路金都花园对过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534-2357118
附件:需求方案.pdf
发布人: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