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高峰头镇初级中学宿舍楼、餐厅、厕所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高峰头镇初级中学宿舍楼、餐厅、厕所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郯城县高峰头镇人民政府,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高峰头镇初级中学宿舍楼、餐厅、厕所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约3939.23平方米,地上4层,框架结构。
2.2建设地点:郯城县高峰头镇初级中学。
2.3招标范围: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采暖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投资:约853.04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4.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5日。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及流程: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
4.3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日期:2021年6月11日上午09时3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评审室(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须提供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高峰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郯城县高峰头镇
邮编:276117
联系人:陈忠兴
电话:183695610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山区通达路与洗砚池街交汇处豪森丽都A座1204室
邮编:271000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355391297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