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项目名称)
监理(第三次)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产业【2018】3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30%为企业自有资金,70%采用银行借款,招标人为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18】10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PF2018091901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1建设地点:阿坝州金川县
2.2建设规模:年开采锂辉石矿105万吨,年产锂辉石精矿17万吨、钽铌精矿60吨,同步建设采矿、选矿、辅助、生产、公用系统、办公等设施,配套建设尾矿填充系统,干堆尾渣库498.87万立方米。
2.3招标范围: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全部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采矿工程、选矿工程、尾矿工程、矿区道路、变电站及线路以及与之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和生活设施等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工程结算和审计阶段的监理配合服务等。
2.4服务期限:实际监理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监理项目的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并完成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后结束(以后到时间为准)。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颁发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正在监理的年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的有色矿山类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由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21__年_ 3__月_9__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