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B3206010318000234 | 项目名称 | 崇川区水环境整治项目 |
标段编号 | B3206010318000234017001 | 标段名称 | 铺港河河道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铺港河河道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铺港河河道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以崇川行审备【202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天一五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南起世信路,北至世康路,全长约为800米。景观提升面积约为7000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86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竣工日期:2021年06月。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铺港河河道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以下①②③只需满足之一即可: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五年(2015年12月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含铺装、栈桥)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若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均不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业绩确认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名单如下: / 。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12月14日至2020 年12月24日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年12月24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建单位 | 南通天一五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城港路58号 (原港闸区政府9楼)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中江国际广场4A-404室 |
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人 | 朱工 、黄工 |
电 话 | 0513-85609614 | 电话 | 0513-68992776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hmtyclg@163.com |
2020 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