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工作,拟对我县山东黄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飞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家化工生产企业开展评级评价,现对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单位: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高青县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第三方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高青县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第三方服务,主要为高青县内涉及的两家化工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环保、节能、质量评级和转型升级评价服务(简称“四评级一评价”服务)。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级行动计划〉的通知》(鲁化安转发〔2017〕2号)、《关于开展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化安转办〔2017〕34号)、《关于新(在)建化工企业评级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化安转函〔2018〕128号)的标准及要求,对两家化工生产企业进行科学、严谨、公正的评级评价服务。
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化工专业相应资质或工作能力,且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3、成交供应商应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参与本项目服务,原则上安全评级服务2人、环保评级服务2人,节能评级服务、质量评级服务和转型升级评价(可兼任)各1人。
4、供应商按照安全生产评级和质量评级服务、环境保护评级和转型升级评价服务、节能降耗评级服务三项分别报价。
5、投标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价格包括专家评审费用、交通食宿、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并提供发票。报价人报价若出现缺项、漏项,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成交供应商应为每家参评企业编制评级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并对评级评价结果负责。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服务期限直至满足采购人需求为止。
2、提交报告成果的内容及格式:纸质文本6套,电子版光盘1套。
3、对成果资料和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供应商要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如因供应商原因丢失,应当负责赔偿采购人相关的经济损失。
五、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已办理上述“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7日,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高青县工信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下午15:00
2、地点:高青县工信局405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 威 0533-6961229;13365335675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