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自行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罗公通(102)号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采购,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
1.项目名称:购置警用电动自行车项目
2.项目编号:UHO2021-LHB0395
3.项目内容:本竞价项目预算490000.00元,最高限价为490000.00元,超过此金额投标无效。
采购一批货物,清单如下:
序号
品名
型号规格
数量
备注
1
台铃电动自行车
TDZA89Z
14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