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设备计量校准、辐射检测、消防自动报警监控系统检测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ZZJYCKFYY-AB-2021-1
2.3标段划分: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设备计量校准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标段:辐射检测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标段:消防自动报警监控系统检测项目
2.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在相关法律、政策不发生变化,招标人上级批复资金允许且具有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招标人保留合同续签的权利。合同期满前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两次,一年一签,如有异议,应于期满两个月前提出;
注:2020年度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维保单位,不可参与本项目三标段:消防自动报警监控系统检测项目的投标报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标段内容或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3.1.2 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二标段须具有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三标段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gov.cn/)上(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主办)能查到单位的技术服务有关信息。
注:以上各标段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截图)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行贿、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查询指南:进入网站注册登录-点击(全文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然后分别在“当事人”中输入投标企业名称、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姓名进行检索;)
3.3.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中查询相关主体的网页查询结果,即需提供在该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三项内容的查询结果页面(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指南:投标人:进入-信用服务-分别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进入-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相关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2020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查询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结果并加盖公章)
3.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综合招标部。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4.4.1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领取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
4.3.3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4.3.4 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4.3.5 按照3.1.2 资质要求结合所报标段提供相应有效资质材料。
4.3.6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4.3.7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网页并加盖公章。
4.3.8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人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除取消中标资格、向政府监督部门举报外,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采购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6月 23日09时3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1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
地址:郑州市新郑路148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1-66083301、186387255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综合招标部
联系人:何东宛、张品、杨治家
电 话:0371-65528001
电子邮件:327524858@qq.com
2021年6月1日
附件承诺函(格式)
致: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
针对本项目本次投标活动,我单位在此承诺如下:
1、我单位为符合贵厂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而且我单位在此次投标及之前的其他投标行为中不存在腐败、贿赂或欺诈行为,无不良运营行为。
2、我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3、我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没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次投标我单位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投标我单位不存在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