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民政局赣州市儿童福利院洗衣设备(项目编号: GZSJL2021-GZ-C001)竞争性磋商的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JL2021-GZ-C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赣州市儿童福利院洗衣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1:原磋商文件 “3.2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本项目属于货物采购)。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货物招标费率为1.5%,服务招标费率为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的,货物招标费率为1.1%,服务招标费率为0.8%。” 现更正为:“3.2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含税),并按市财政局(赣市财基字〔2013〕7号)文件执行即按基准收费九折计取。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 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货物招标费率为1.5%,服务招标费率为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的,货物招标费率为1.1%,服务招标费率为0.8%。
更正事项2:原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一)符合性(26分):全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及服务内容要求的得 26 分,有一项不满足的得 0 分,作无效响应处理。(评审依据:根据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现更正为:“(一)符合性(31分):全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及服务内容要求的得 31 分,有一项不满足的得 0 分,作无效响应处理。(评审依据:根据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更正事项3:原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技术分中的(二)所投货物的技术优越性(19分)”。现更正为:“(二)所投货物的技术优越性(14分)。”
更正事项4:删除原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3、洗刷台盆(2分):①具有CMA认证的不锈钢原材料中性盐雾试验须大于或等于480小时的检测报告的得1分。②具有CMA认证的不锈钢水龙头、不锈钢落水器通过酸性盐雾≥120h 试验和中性盐雾≥120h的试验表面无腐蚀红锈出现的检测报告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CMA认证的检测报告原件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4 、污衣布草车(塑料布草车)(1分):具有CMA认证的不锈钢原材料中性盐雾试验须大于或等于480小时的检测报告的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CMA认证的检测报告原件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5 、净衣布草车(不锈钢帆布布草车)(1分):具有CMA认证的不锈钢原材料中性盐雾试验须大于或等于480小时的检测报告的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CMA认证的检测报告原件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6、不锈钢双层工作台(1分):具有CMA认证的不锈钢原材料中性盐雾试验须大于或等于480小时的检测报告的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CMA认证的检测报告原件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更正事项5:原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八)业绩(10分):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响应供应商提供全自动洗涤脱水机及全自动干衣机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0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原色公章(原件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现更正为:“(八)业绩(10分):提供自 2016 年 8月 1 日至今响应供应商提供全自动洗涤脱水机及全自动干衣机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0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原色公章(原件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更正事项6:中标供应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性次退还。
更正事项7:原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 90%;余款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后 1 周内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现更正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更正事项8:更正后的项目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更正事项9: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1年08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现延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1年08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民政局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97-8992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18号紫金大厦8楼
联系方式:0797-8246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玉连
电话:15879754426